

有些网友都想知道关于广州拟出新规鼓励住宅设大阳台、空中连廊不计容和一些广州有没有管控疫情地区相关话题,下面就让小编详细讲解吧!
8月1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
征求意见稿拟适当放宽住宅建筑半开放空间比例,鼓励住宅套房设置入口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放空间。架空走廊和空中走廊的比例不会纳入草案。
据了解,2018年12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数计算办法》将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对《办法》的修订,有利于完善城市规划制定标准,提升建筑品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鼓励住宅单位建立家庭花园
征求意见稿提出,为适应后疫情时代健康住房要求,鼓励住宅套房设置入口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放空间,住宅套房的半开放空间是半封闭的。比例由不超过套房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允许设置连续开口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其面积深度。
现行《办法》规定,“住宅建筑半开放空间进深不大于24米且半开放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建筑面积15%的住宅套房的建筑面积容积率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进深或比例超过规定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和阳台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适当放宽住宅建筑半开放空间与半开放空间的比例。
设置家庭花园,方便通风,满足家庭消、临时存放等非接触、缓冲目的;设置大进深多功能阳台,可容纳居民休闲、健身、种植等复合空间等多个功能场景。增加阳台面积不仅可以改善室内空气流通,还可以缓解居民对室外环境的需求,让居民感受到家中的自然氛围;设置独立的生活阳台,具有晾晒、储存蔬菜等功能,与活动阳台区别。增强空气对流。
高架走廊和空中走廊不计入容量
现行《办法》并未明确架空连廊、空中连廊等慢行系统是否属于建筑物内的公共开放空间,可以不计入建筑面积容积率。
征求意见稿指出,此举引起了建设单位和公众的质疑和反对。广州作为南方主要城市,需要在鼓励创造绿色出行条件、鼓励建立各类廊道步行系统的背景下,制定与慢行交通系统相关的容积率。激励政策。
征求意见稿包括“穿越建筑、高架连廊、空中连廊、檐廊、檐廊、景观亭等”。改为“建设公共开放空间”,扩大建设公共开放空间的含义。根据国内外相关案例研究,新加坡明确有盖走廊不计入容积率、香港《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南》提出豁免公共通道相关区域、深圳《深圳建筑设计规范》》提出对风雨廊道相关地区进行励。
根据广州的气候特点和地域特点,骑楼、街口、高架廊、檐廊、凉亭、景观亭等都是慢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主要功能是防晒、防雨,并且可以连接不同的建筑物和地面。是一个提供舒适体验并具备全天候开放条件的水平交通空间。本次修订拟将上述建筑空间类型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工业建筑一层公共休憩空间不计入容量
现行《办法》规定,首层以外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累计建筑面积大于计算容积率建筑总建筑面积3%的,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容积率。
目前,城市对首层以外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面积没有比例要求。深圳根据建筑高度将建筑中公共开放空间的比例在5%至8%之间。
高品质办公、商业高层建筑的设计需要在首层以外留有大量的公共开放空间,一般占建筑总面积的5%~10%。目前3%的上限不利于高层建筑质量的提升。
为鼓励利用楼层间、空中连廊等空间,营造丰富的建筑内公共开放空间,提高高层建筑公共空间品质,参照深圳等地做法,征求意见稿评论中不包括住宅、办公和商业建筑的一楼。公共开放空间总建筑面积中不大于建筑规划核准计算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原来的3%放宽至5%。其中,创新产业建筑公共开放空间计算规则与办公建筑要求一致。
为表明对工业园区建成环境改善的支持,同时体现创建制造名城的定位,工业建筑首层公共开放空间放宽不计入,楼层首层以上公共开放空间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符合资格的历史建筑
增加建筑面积不算
为加强广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推动广州实现老城新活力,广州出台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复兴管理措施和激励措施和传统建筑。其中,《广州市推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规定,历史建筑符合相关要求且增加建筑面积的,不计算容积率,有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现行《办法》目前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格建筑、工业遗产建筑等容积率计算尚无相关鼓励规定。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多种情况,包括“符合相关规定的停车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格建筑、工业遗产建筑等”。本市规定,不计入容积率。”
转载自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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